關于落實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
各會員企業:
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減少人員聚集,阻斷疫情傳播,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,根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》(粵府明電〔2020〕6號)精神,現就我會會員企業復工有關事項作如下通知:
一、我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,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(供水、供電、油氣、通訊、公共交通、環保、市政環衛等行業)、疫情防控必需(醫療器械、藥品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)、群眾生活必需(超市賣場、食品生產、物流配送等行業)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、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。請嚴格對照《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》(粵防疫指辦明電〔2020〕11號),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申請提前復工企業的條件。
二、對符合復工條件、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企業,需向所屬地鎮區防控指揮部備案,同時提交書面備案報告。
三、企業復工后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,按照市衛生健康局印發的《做好中山市工廠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(試行)》做好相關防控工作。